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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處理群眾突發事件注意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10 月 04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8 月 06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檢察司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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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月四日法務部(83)法檢字第 21351 號函訂頒
2.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法務部(84)法檢字第 29291  號函修
  正發布
  (原名稱:檢察署辦理群眾突發事件要點;新名稱:檢察機關處理群眾
  突發事件注意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六日法務部法檢字第 0940802624 號函修正發布
  全文 9  點;並自九十四年七月十日起實施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六日法務部法檢字第 10704513380  號函修正
  第 1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