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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外國法事務律師僱用中華民國律師或與中華民國律師合夥經營法律事務所許可及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2 月 20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10 月 30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檢察司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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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日法務部(91)法令字第 0910800356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月三十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904524190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