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八月九日法務部(86)法會字第 000789 號函訂定發 布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法務部(89)法會字第 900040 號函修 正發布第 2、3、5、6 點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九日法務部法會字第 0931406796 號函修正發布 名稱及第 1~4、6、7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 (原名稱:法務部監所作業基金提列內部設施金處理要點;新名稱:法 務部監所作業基金提列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金處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