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六十年六月十五日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所長核定 2.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十月七日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六月十一日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五日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93)訓字第 0930100 365 號函發布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