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六十年六月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所長核定
2.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十月七日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六月十一日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三月十一日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修正發布
6.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三日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93)訓字第 09301
00181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
7.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四日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93)訓字第 0930100
365 號函發布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