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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調查局推行為民服務工作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64 年 07 月 23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5 年 01 月 20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調查局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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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七月二十三日法務部調查局(64)研字第 411920 號
  報備實施
2.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九月法務部調查局修正
3.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十月法務部調查局修正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二十日法務部調查局調研字第 10511500530
  號函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二十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