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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開放參觀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9 月 02 日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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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日法務部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三日法務部(89)法矯字第 000271 號函修
  正發布全文 9  點
3.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法務部法矯字第 0990904201 號函自
  一百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