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三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司法行政部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四十年十月十三日司法行政部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四十二年六月二十日司法行政部修正發布全文 11 條
4.中華民國五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司法行政部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五十七年九月十四日司法行政部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十月十三日法務部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1 條
(原名稱:司法行政部司法法規檢討整理委員會組織規程;新名稱:法
務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7.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月八日法務部(86)法令字第 000366 號令修正發
布
8.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八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0990600948 號令修正發布
第 2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一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102126920 號令
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