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二十日總統(87)華總(一)義字第 870009989
0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33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20024921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2~4 、7、11、17、18、21、22、25、30、32 條條文;並刪除
第 26、28、29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50007571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2、33 條條文;並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60003470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7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00293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8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