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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證人保護法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7 月 04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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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四日行政院(90)台法字第 039527 號令、司法院
  (90)院台廳刑一字第 13304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26 條;並自發
  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 1010154558 
  號公告第 4  條第 2  項所列屬「國防部憲兵司令部」之權責事項,自
  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改由「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管轄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70172574 號公
  告第 4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與所屬偵
  防查緝隊、直屬船隊及海巡隊、海岸巡防總局與各地區巡防局及其所屬
  機動查緝隊、岸巡總隊以上單位」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
  八日起改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機關(構)」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