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二十一日行政院(90)台法字第 008048 號令、考 試院(90)考台法字第 00569 號令會同訂定發布全文 19 條;並自發 布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二十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 0950011652 號令、考 試院考臺法字第 09500019201 號令會銜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