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最高檢察署訴訟組辦案作業要點 2
最高檢察署訴訟組辦案作業要點 (民國 108 年 01 月 30 日) 現行
3
三、訴訟組之任務如下:
(一)最高法院行言詞辯論案件之撰狀及到庭執行職務。
(二)非常上訴、憲法法庭案件,經檢察總長指定承辦或協辦。
(三)依檢察總長指示就具體個案提供法律意見予第一審、第二審檢察官
      或提供修法意見予法務部。
(四)檢察總長指定之其他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