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所施政計畫、工作報告之撰擬及研考。 二、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三、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四、國會聯絡、媒體公關及新聞發布業務。 五、會報及議事之處理。 六、公產及公物之管理。 七、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八、法規命令之管理及法醫教育宣導。 九、電子儀器維修、資訊作業管理及維護。 十、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