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檢察官會議實施辦法 第 8 條
檢察官會議實施辦法 (民國 101 年 06 月 15 日) 非現行
第 3 條
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檢察官會議之議決事項如下:
一、年度檢察事務分配、代理順序及分案辦法之建議事項。
二、檢察官考核、監督之建議事項。
三、法官法第九十五條所定對檢察官為監督處分之建議事項。
四、統一法令適用及起訴標準之建議事項。
五、其他與檢察事務有關之事項之建議事項。
前項各款事項之議決對象,不包括調至他機關辦事之檢察官、主任檢察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