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診由合作健保醫療院所派遣醫師入所辦理,每週一至週五上、下午 時段於醫務中心診間看診。夜間及例假日由本所另延聘公醫進行急診 診療。夜間及例假日急診,以符合急、重症標準或新收入所時因罹病 有即行診療或掌控病況需求之收容人為主。一般性疾病患者以安排於 平日上、下午時段診療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