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廉政人員風紀查察實施要點 8
廉政人員風紀查察實施要點 (民國 104 年 05 月 28 日) 現行
2
二、廉政人員風紀事項由本署專責人員、駐區視察及政風機構兼辦視察辦
    理視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