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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廉政人員風紀查察實施要點 7
廉政人員風紀查察實施要點 (民國 104 年 05 月 28 日) 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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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廉政人員風紀事項由本署專責人員、駐區視察及政風機構兼辦視察辦
    理視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