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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審查法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 6
行政程序法 (民國 94 年 12 月 28 日) 非現行
第 102 條
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除已依第三十九
條規定,通知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或決定舉行聽證者外,應給予該處分
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但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民法 (民國 99 年 05 月 26 日) 非現行
第 34 條
法人違反設立許可之條件者,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
第 59 條
財團於登記前,應得主管機關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