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18:25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 第 11 條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規定收容人返家探視經核准後,如須變更日期及地點之處理方式,以應外在情事變化
及兼顧戒護安全。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