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09:06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資訊系統存取控制管理規範 4
民國 99 年 01 月 26 日
將現行規定之登入失敗次數上限修正為五次,另重新啟動時應先確認身分,才可應其
要求解除鎖定。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