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5 19:46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140
民國 109 年 08 月 07 日
訂協商前之意見交換,亦應遵守本點規定,爰增訂第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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