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受刑人非自由使用勞作金動用要點 1
民國 107 年 06 月 04 日
一、依法務部矯正署 107  年 5  月 23 日以法矯署教字第 10703005910  號函辦理
    。
二、增加受刑人金錢及物品保管法第十條第二項為本要點訂定之依據。
民國 107 年 03 月 20 日
本要點訂定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