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聲字修正為申字;另對於執行案件之利害關係人申請閱卷,明文規範於要點,列 為閱卷申請人。 二、個股執行人員係有書記官及執行員兩位,由渠依承辦案件類別折衷一人辦理初審 ,並送交所屬執行官准駁,爰將現行實務申請閱卷程序作業明文化。 三、部分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