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將本處改為本分署。 二、同一事件之相關執行標的,業由特定鑑定人鑑定,仍由該特定鑑定人鑑定,實務 上有其必要。故參酌「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不動產業務委託鑑定估價須 知」第伍點(一),增列不受評選小組決定選任之方式限制的情形:(五)同一 事件之相關執行標的,業由特定鑑定人鑑定。 三、將處長改為分署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