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業務需要,增列心理專業人員參與申訴處理工作,爰修正收容人申訴處理小組之組 織成員。
修正調整(六) (七) (八)順序及提報個案之場舍主管,得列席報告 ,不具表決權,以避免有球員兼裁判之嫌,以符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