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署檢察官偵辦案件審慎起訴應行注意要點 16
民國 108 年 05 月 13 日
參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項及「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一百十一點規定,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