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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 顯示歷次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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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實施要點,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項及監獄受刑人與
    眷屬同住辦法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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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監受刑人符合監獄受刑人與眷屬同住辦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條件者,
    得申請與配偶或直系血親同住懇親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