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監收容人使用圖書室(以下簡稱本室)借閱書籍雜誌,依本要點規 定辦理。
二、本室使用對象均係收容人,因環境較為特殊,故採以收容人向各教區 申請借閱,各教區管理人員再填寫「借閱清單」向本室借閱方式辦理 。
三、借還書時間: (一)每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二)本室遇有圖書清查、整理或其他必要之原因,得暫停開放。
四、借閱書刊規則: (一)凡本監收容人均得依規定,向各教區專責人員辦理借閱登記。 (二)借閱書冊以每人每次 2 冊為限。 (三)借閱期限每次以不超過 2 星期。 (四)借閱圖書如遇借提或滿釋應先歸還。 (五)借閱圖書若領書後,發現有污損等情形,應事先聲明,並不得轉借 他人或代借圖書。 (六)閱覽人借閱圖書時,應善盡保管責任,不得有撕毀、圈點、評註、 缺頁、污損等,嗣後如有遺失及發生上述情事,違反者得令其依規 定購置原書賠償,如無法購得原書,應以內容相同、性質類同且價 值相當經本室認可者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