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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 顯示歷次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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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戒護科之「電子郵件收發」 (E-mail) 由戒護科科長、督察及內勤負
    責。
2
二  收發「收容人數位相片」時
    開封日→由督察及內勤負責。
    例假日→由值班科員負責。
3
三  遇例假日值班科員需調閱及傳送「收容人數位相片」時,應先報告督
    勤官再行收發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