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3 17:21

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行政執行與民事執行業務聯繫要點 6
1.
發文日期:098.05.06
要  旨:
行政執行與民事執行業務聯繫要點第 2  點第 2  項所謂「不再繼續執行
」,是否包括強制執行法第 95 條 2  項公告三個月或減價拍賣之情形?
倘退回併案時,是否應先通知地政機關為塗銷查封登記,抑由執行法院為
塗銷查封登記之通知?
2.
發文日期:098.05.06
要  旨:
民事執行及行政執行併案執行之事件,倘受併案機關不再繼續執行,而退
回併案時,其處理方式宜有統一之必要。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