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委任或僱用有前科紀錄者從事帳款催收工作,是否將符合更生保護法 第一條及第十一條之立法精神,而屬應獲嘉許之行為,或屬於有預備犯罪 之虞,而應獲得處罰之行為乙案
就業服務法第二條、第九條、第三十五條至第四十條、第四十三條及第五 十七條適用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