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4 02:08

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 17 條
1.
發文日期:106.10.26
要  旨:
刑事訴訟法第 253  條之 1  第 1  項得為緩起訴處分案件範圍中,有關
「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
於刑法分則或刑事特別法中被告若因自首、自白等情形而有得「減輕其刑
」、「免除其刑」等從輕處罰之規定者,各該減(免)刑度之條文是否影
響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時關於被告所犯之罪其法定刑之認定?
2.
發文日期:087.05.00
要  旨: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條之規定,施用第三級毒品者,法無處罰明文,
應不為罪,惟依同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之規定,持有專供施用第三級毒品
之器具者,是否構成該條項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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