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20 20:16

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民法 第 836-1 條
1.
發文日期:101.12.11
要  旨:
民法第 69、70、766、836-2 條等規定參照,與土地分離後之土石,是否
為地上權人使用收益標的,仍須視地上權設立目的及約定使用方法而定,
故如以興建旅館為目的之地上權,設定目的即在使地上權人得以使用土地
興建旅館,並享有收取租金權利,於當事人間無特別約定下,似難遽認地
上權人得就興建工程所採出土石為收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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