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755 條規定參照,就學貸款申貸學生辦理各項延期事宜,縱於相 關契約事先取得保證人同意,仍與該條規定所稱保證人同意未符,保證人 於債權人允許債務人延期清償時,得主張不負保證責任;另倘金融機構與 保證人以定型化契約約定,由保證人事先概括同意債權人延期清償,依其 情形,亦可能違反民法(非消費關係)或消費者保護法(消費關係)規定 ,致該部分約定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