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20 19:54

相關司法解釋

法規名稱: 民法 第 1090 條
1.
解釋字號:釋字第171號
解釋日期:070.10.23
解釋文:
    民法第一千零九十條:「父母濫用其對於子女之權利時,其最近尊親
屬或親屬會議,得糾正之。糾正無效時,得請求法院宣告停止其權利之全
部或一部」之規定,所稱其最近尊親屬之「其」字,係指父母本身而言,
本院院字第一三九八號解釋,應予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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