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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信託法 第 59 條
1.
發文日期:113.10.07
要  旨:
依信託法規定,公益信託監察人,其選任方式原則適用一般信託之規定,
故關於信託監察人之選任,原則先視信託行為有無約定,若信託行為未有
約定或「無法依信託行為之約定」產生新信託監察人,則由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依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選任之
2.
發文日期:112.02.01
要  旨:
有關公益信託之信託監察人選任制度,若可由諮詢委員會選任監察人,是
否有監督者與被監督者之角色衝突或利益衝突之情事,本部認同有此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