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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 17 條
1.
發文日期:111.11.17
要  旨:
各矯正機關應安排收容人作業、教化輔導、文康、飲食、醫療、運動及其
他生活起居作息,並以適當方式公開,使收容人知悉。並應依收容人處遇
需求、實施各項處遇措施及秩序管理之必要,妥適訂定各項作息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