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 59 條
1.
發文日期:111.11.08
要  旨:
累進處遇第四級受刑人時,其接見、通信對象應可按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
59  條規定及法務部 111.01.14  日法矯字第 11004007660  號函說明放
寬限制
2.
發文日期:100.03.03
要  旨:
為協助收容人重建家庭關係,彼此支持與接納,各機關自即日起開放同囚
共藜配偶及直系血親遠距接見,並依配套措施說明推動
3.
發文日期:089.07.26
要  旨:
看守所附設分監之受刑人,因另案而同時兼具被告雙重身分者,辦理接見
身分審核之適用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