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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 16 條
1.
發文日期:111.11.17
要  旨:
各矯正機關應安排收容人作業、教化輔導、文康、飲食、醫療、運動及其
他生活起居作息,並以適當方式公開,使收容人知悉。並應依收容人處遇
需求、實施各項處遇措施及秩序管理之必要,妥適訂定各項作息時程
2.
發文日期:107.03.01
要  旨:
各機關應強化新收及違規受懲罰收容人處遇品質,各項管教手段及處遇措
施須符合人權規範,並落實新收調查與講習,充實安排教誨教育、作業及
勞作金分配概述、醫療衛教及生活管理應遵守事項等相關處遇事項說明,
協助新收收容人適應作息,促進違規收容人恪守紀律;又各機關應審慎處
理收容人違規行為,各項懲罰均需依法為之,並注意收容人違背紀律客觀
事實情節,審慎認定收容人違規懲罰程度,避免輕重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