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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監獄行刑法 第 120 條
1.
發文日期:112.03.03
要  旨:
各機關收受法務部矯正署廢止假釋處分函,即依監獄行刑法第 120  條第
2 項後段規定,通知原指揮執行之檢察署辦理後續執行事宜。原 109.07.
15  法矯署教字第 10903010560  號函說明二(五)廢止假釋之注意事項
第 1  點已不合時宜,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2.
發文日期:109.07.16
要  旨:
因應監獄行刑法修正施行,說明有關受刑人違背紀律之停止及廢止假釋作
業方式
3.
發文日期:109.07.15
要  旨:
因應監獄行刑法修正施行,說明有關受刑人刑期變更經重新核算假釋之作
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