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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仲裁法 第 32 條
1.
發文日期:112.08.23
要  旨:
有關政府資訊公開法與仲裁法第 23、32 條之適用競合疑義之說明
2.
發文日期:110.02.04
要  旨:
仲裁判斷書雖非仲裁法第 23、32 條規定之範圍內且亦無明定是否公開,
惟鑑於仲裁制度之性質,屬私法自治解決紛爭之方法,具有保密性,除當
事人同意或法律有明文規定外,亦宜以不公開為原則
3.
發文日期:107.06.14
要  旨:
檢察機關對於偵查中調閱之相關仲裁卷證資料,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故
並不發生違反仲裁法關於前述卷證資料不宜任意公開規定之問題,另若卷
證資料僅係刑事案件當事人有無聲請仲裁佐證,非涉仲裁程序公開或仲裁
判斷之評議公開事項,如予提供尚無不符刑事訴訟法或仲裁法規定之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