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乙女夫妻生有一女丙,年方八歲,雙方離婚時約定丙由甲監護,甲竟 以脅迫方法將丙押賣與歌仔戲團,甲應負何罪責?
甲乙離婚,約定十三歲之女丙由甲扶養,嗣後甲擅將丙女價賣為娼,究犯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罪或二百九十八條第二項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