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即違章建築物之原始起造人,亦為強制執行程序之債務人,今違章建 築物經法院併付拍賣,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予拍定人即告訴人,所有權人 為何?若被告於拍定人收受權利移轉證書後,以該違建竊佔案外人土地為 由,自行拆除,有無觸犯刑法毀損罪嫌?
A所有之房屋,經債權人聲請法院民事執行處拍賣,嗣由B得標後,經該 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B尚未至地政機關完成移轉所有權登記,A竟 於法院點交該房屋予B前,擅自將該房屋鋁製門窗全部拆除變質,則A之 行為該當於何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