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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民法 第 216 條
1.
發文日期:112.01.30
要  旨:
有關財團法人法第 28 條第 2  項規定,係為促使董事、監察人執行職務
時應為注意,是賠償責任主體應為執行職務違反法令或捐助章程,致財團
法人受有損害之董事、監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