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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行政程序法 第 156 條
1.
發文日期:112.06.20
要  旨:
有關「花蓮縣第四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 112  年度提報行政院計畫聽證會
」疑似違反行政程序法疑義之說明
2.
發文日期:103.02.11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54、107、155、156  條規定參照,「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
方案」所依據住宅法並未明定方案應舉行聽證會,則非屬行政程序法所定
「依本法或其他法規舉行聽證」情形,惟行政機關在政策規劃或執行方案
形成過程中,為廣納意見以提高政府決策過程參與度及透明度,主動提供
利害關係人表示意見機會,尚無不可
3.
發文日期:102.06.07
要  旨:
法務部就「臺東縣(101-104) 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聽證會之程序疑義乙案
」之說明
4.
發文日期:102.06.07
要  旨:
法務部就「花蓮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聽證會之程序疑義乙案」之說明
5.
發文日期:100.04.28
要  旨:
有關公報擬變更發行作業方式,基於目前電腦及網路使用普及度與接受度
仍屬可議、電腦資料安全性無法確保及其他相關法制尚不完備等考量,暫
不宜將行政程序法各條文中所稱「政府公報」解釋包括行政機關於網路上
之電子公報、電子公布欄
6.
發文日期:098.08.25
要  旨:
關於各機關於制(訂)定法規時,各機關宜視個案所需,規定法規之施行
日期,倘屬新制度之施行或修正者,宜預留法規施行之緩衝期或訂定過渡
條款,以避免驟然施行後,造成民眾無從預為因應準備,而影響其權益  
7.
發文日期:089.07.06
要  旨:
關於行政程序法之公布資訊及刊登政府公報相關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