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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行政執行法 第 40 條
1.
發文日期:107.09.05
要  旨:
法務部就執行動物保護法第 32 條時,涉及刑法及民法緊急避難或無因管
理規定,與行政罰法有關扣留、行政執行法即時強制等相關規定之說明
2.
發文日期:107.02.14
要  旨:
即時強制並不以人民有違反行政法上義務為前提,然而因即時強制之方法
對人民權益影響較大,除必須具備緊急性與必要性之一般要件外,行政執
行法第 37 條至第 40 條更規定須具備特別要件,始得實施
3.
發文日期:102.09.03
要  旨:
殯葬管理條例並未規定主管機關得強制調查違規案件,倘土地所有權人拒
絕配合調查證據,主管機關自不得強行進入該私人土地調查,惟若依所查
事實及證據足以證明違規事實存在者,仍得據以裁處行政罰,並應於裁處
前給予受處罰者陳述意見之機會
4.
發文日期:101.10.01
要  旨:
行政執行法第 36~40 條參照,即時強制方法對人民權益影響較大,除必
須具備緊急性與必要性一般要件外,更須具備特別要件始得實施,故主管
機關如為調查未立案老人福利機構嫌疑處所,對於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
者得否施以即時強制,仍須視個案具體情形而定
5.
發文日期:101.06.14
要  旨:
行政執行法第 37 條至第 40 條等規定參照,對於意圖自殺情形,具體個
案是否符合得予管束要件,應考量比例原則,依個案事實由行政機關審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