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內政部規劃辦理「戶役政資訊系統增置親等關聯功能」之建置作業, 僅係屬戶籍上有關親屬「稱謂」登記事項問題,並不影響民法上所規定親 屬間之關係
受刑人以其共同生活之外祖父為對象申請返家探視
第一則 外祖父收養外孫為其養子,雖屬無效,惟與設立戶籍無涉 第二則 外祖父收養外孫為養子,嗣該外祖父死亡,外孫以戶長身分另立戶籍,似 屬無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