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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民法 第 967 條
1.
發文日期:099.03.15
要  旨:
關於內政部規劃辦理「戶役政資訊系統增置親等關聯功能」之建置作業,
僅係屬戶籍上有關親屬「稱謂」登記事項問題,並不影響民法上所規定親
屬間之關係
2.
發文日期:076.04.17
要  旨:
受刑人以其共同生活之外祖父為對象申請返家探視
3.
發文日期:043.11.29
要  旨:
第一則
外祖父收養外孫為其養子,雖屬無效,惟與設立戶籍無涉

第二則
外祖父收養外孫為養子,嗣該外祖父死亡,外孫以戶長身分另立戶籍,似
屬無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