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18:27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 第 12 條
收容人因返家探視所生之個人交通費及其他必要費用,應由收容人自行負
擔。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