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05:10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受刑人資料調查辦法 第 9 條
監獄人員應就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至第八款及本法第一百三十九條至一百
四十二條所定相關之事項進行調查,作成出監調查資料,並提調查審議會
議審議。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