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7 00:40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綜合閱覽室使用須知 4
四、本部及所屬機關員工(含編制內職員及工級人員、調部辦事人員及約
    聘僱人員,以下同)均得依本須知規定借閱本室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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